第14章 生活

九千岁添千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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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胡亥所知的化学产品中,能让铁变脆的化学元素很多,强酸低碱超低温都可以办到。但是只加入一点,就会让铁变脆的物质好像就那么两、三种。

    “颖姐姐,你说的是变脆是多脆?是不是像玻璃……不是,我是说琉璃那样,轻轻一敲就碎掉。”胡亥抓住相里颖的衣袖,声音甜甜的问道。

    “确实是公子所说的那样。”相里颖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景,点点头回答道。

    “这样啊……”胡亥在心里飞快的背着化学元素表,铁加入什么化学元素会变脆?勿用置疑,肯定是碳。

    钢和铁的区别就在于含碳量。含碳量低者为钢,高者为熟铁,再高为生铁,再往上高就是废铁。生铁硬而且脆,到是很符合相里颖说的特征。

    但是胡亥总觉得没有那么简单,模模糊糊之中,他记得自己小时候看过的“某科学家因为桔子发霉而发现青霉素”这种科学巧合系列故事中,有过这么一个类似开头的故事。

    “把这些矿石多加点进去。”胡亥一指地上那堆矿石,猛得开口说道。

    “啊?”相里颖惊讶的看着胡亥,“加这个做什么?”

    “做个试验而已。”实践出真知,科学是没办法纸上谈兵的。反正自己凭肉眼也认不出这到底是什么矿石,那么干脆试验一下,看它到底是碳,还是自己想的那种矿石,“赵高,你去叫几个人来,将这些矿石都搬到烛那里去。”

    “可是,公子……”相里颖开口想要再劝说几句,却被对方挥手阻止住,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群大汉,将小山样的矿石统统挑回屋子里。

    “公子,您这是?”烛放下手中的铁锤,一脸惊讶的看着跑到自己面前的胡亥,立刻闪身挡在胡亥和炉火之间,声音略带惶恐的说道:“铁水无情,公子小心,请不要再走过来了。”

    如果胡亥真是一个三岁小孩子,他八成会对炉子里那锅热气腾腾,还散发着耀眼无比金色光芒的液体很好奇。但做为一个成年人,胡亥表示他看过,也知道什么叫“君子不立危墙”,死过一次后尤其知道生命宝贵,就算命好还能重生穿越,也不一定能再投个权二代胎了。

    所以当烛这么一说,省悟过来的他不但立刻停下脚步,甚至还倒退两步,确定距离够远后,方才指了指搬进来的矿石,又指了指灶上的铁水说道:“烛,将这些矿石丢进铁水中去,一起拿来铸锅。”

    “啊?可是……”烛以为相里颖没有跟胡亥说清楚,正想跟胡亥解释这些矿石不能用来铸锅,它会让铸出来的铁变得奇脆无比,又听见胡亥继续说道。

    “这回放多一点,至少要放你上次的十倍……”胡亥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说道:“如果放了十倍之后,铸出来的铁还是奇脆无比,那就放二十倍。放了二十倍还是脆的,那就不需要再试了。”

    “可……可是……为……为什么?”烛看着胡亥,有些手足无措的问道。

    回答他的不是胡亥,而是站在一旁的赵高,“公子让你放,你就放,哪来那么多话?”赵高说着,用力瞪了一眼烛。

    “对啊对啊,公子让你放,烛你就放吧。”相里颖唯恐胡亥生气,上前几步拉住烛,挤了几个眼色说道。

    烛虽然是个死心眼,但不是个不知变通的人——虽然也不排除,因为胡亥让他铸的不是剑,而只是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在经过最初的疑惑后,也不再追问原因,打着反正是陪小孩子玩的念头,很爽快应了下来,“喏。”

    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的胡亥,看着立于左右的男女哼哈二将,再想想如果是以前,他提出这种无理的要求——以前根本就不敢提,三岁小孩子哪有什么说话的权力?只得默默在心里感叹,难怪人人都想做皇帝当大官,有权力的感觉真好,只要你想做,不管合理不合理,自然有人帮你做,都不需要找理由。

    搞定了烛的事,胡亥可不想再坐在这里傻傻的等,留下两个护卫给烛打下手,胡亥决定让相里颖再带着自己去逛一逛。

    逛来逛去,一逛逛到大中午,胡亥觉得自己饿了。而可恶的是,旁边的相里颖竟然没有一点请自己吃饭的打算。

    一问之下,胡亥才知道因为粮食产量不高,取火不易做饭费时,所以像墨家这种普通百姓一般是一日两餐。

    早餐是早上九点,晚餐是下午四点,而且晚餐也大多不是现做,只是把早上剩下的饭热一热,只有诸侯王以及天子才能一日三到四顿饭。

    胡亥听相里颖解说了一番,大体得出一个概念就是,吃饭顿数多寡和身份高低贵贱挂勾,越有权势的人,吃饭的顿数赵多。就像嬴政,虽然理论为了表示自己很节俭,他只吃两顿正餐,但实际上他还要吃下午茶和夜宵。

    因为没有及时为胡亥准备午饭,再加上胡亥本人表示想体会一下家常便饭——事后,胡亥为自己这个缺心眼的要求,悔得恨不得甩自己两巴掌。

    主食是粟米做的面饼,配菜是处理的十分糟糕,腥味很重的肉干,以及几盘不知名且缺盐少油的腌菜。

    胡亥本以为秦宫里的食物就已经够难吃了,今天才知道自己冤枉人家厨子了。秦宫的食物也就只是难以下咽而已,这顿家常便饭吃着简直是刺喉咙,胡亥都怀疑是不是因为古代脱壳技术不过关,粟米的壳没有脱干净,才会吃完了嗓子痒。

    拜多年社交礼仪所赐,胡亥没有把食物吐出来,而是硬着头皮,就着白水,很艰难的吃完了手里的那张饼。虽然没有吃饱,但他已经不准备再受虐,准备再去烛那里看看,看那口锅打好没有,看看什么时候能回家。

    但不知道是不是坐的太久了,一下子站起来腿有点发麻,胡亥只觉得脚下一软,幸好他眼明手快,及时抓住旁边一样东西而免于摔倒。

    胡亥抬起头看了看,又低下头看了看,被他抓住的是相里家一个侍女的衣袖,但入手触感却毫无衣物应有的或顺滑或棉柔的感觉,反而感觉像是抓住一块极其粗糙的树皮,又硬又硌手。胡亥简直无法想像,这么粗糙不堪的东西竟然能被人做成衣服来穿,竟然有人能忍受这样的衣服。

    胡亥松开侍女的衣服,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虽然只是扯了一下,但原来又白又粉又嫩的手心里,已经被磨得出现了一道红痕。

    粗衣粝食!胡亥头一回认识到了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不再是作文里用来美化文笔的词语,而是一种生活。

    以前看小说写有钱人吃了穷人的食物刺嗓子,或者大家小姐皮娇肉惯穿粗衣,结果皮肤被衣服磨出血,胡亥还觉得对方太矫情太做作。

    现在胡亥知道,只是他当时不够苦。

    胡亥不想失去他现在的生活,所以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加努力,努力的让嬴政更加宠爱自己。

    “走吧。”胡亥平静的拍了拍衣袖,转头冲着相里颖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说道:“现在……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