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乡间落日

方乐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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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袭玉系了围裙,俨然一副名厨的范儿,先拿出一把极锋利的厨刀,朝着四小公子作了个揖,然后对着那已经呈现出淡淡红色的鹅脯上轻轻切去,削下一小片来,将它们依次摆在洁白的盘中,然后用小勺盛了少许花瓣汁液,在盘子旁边随意涂鸦了一朵花。

    “各位公子请慢用!”

    孟绍最是性急,率先抓起一片鹅脯肉塞进嘴里,半晌才皱眉道,“小玉,味道好像有点淡。”

    “你笨,既然小玉让我这么辛苦做花瓣酱汁,肯定是要裹着汁一起吃的,小玉你说我对的对吧?”元宝开始卖节操了,讨好起沈袭玉来。

    沈袭玉朝着元宝竖起大拇指,然后又送给孟绍一个鄙视的白眼。

    唐云笑呵呵的拿起一块鹅脯,小心沾着一点花蜜汁酱,再完全放进嘴里,一边咀嚼着一边眼睛就不受控制的亮了起来。

    “嗯,原本有些淡的鹅脯在经过蜜汁酱的配合后,味道竟然提升了好几档次,不但鲜美的非常有层次感,而且舌尖能隐约感觉到一股淡淡甜味,好吃!”

    元宝也吃了一块,赞同的点头,“没错,除了甜味,而且感觉口腔里的花香久久不散呢,就好像刚才生吃了一朵花似的。”元宝还将嘴对着手哈了下,结果发现,喷出来的口气也是淡淡的花香味。

    孟绍个大吃货,趁着元宝和唐云在品评的时候,那个手速叫一个快呀,转眼间就消灭了大半盘子。

    连英还是如同往常一样,一边吃一边点头,面目表情也柔和了不少。

    通过四小公子一盏茶功夫,就把大半只鹅给吃得一干二净来看,这道胭脂鹅脯是非常成功的,只要有货源,花卉供应也足的话,就可以在重新开张时,做为特色菜,重头推出了。

    还有半只,作为奖励,就送给庄子上的大嫂和伯伯们吃了,可把他们高兴的,他们一辈子,也没吃过这样的美味呀,都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了。

    大家都吃的太饱,想想还是去乡下走走,顺便散步好了,看着乡村里的风景,菜地一排排的,还有引水沟,还有丝瓜藤子,这一切看起来都是景意盎然,十分有趣。

    沈袭玉问了连英镖局那边的情况,他依旧很简洁的说,正在准备中,反正方法沈袭玉已经提供了,其它的事情就不是她能管得了。

    今天也算是到乡下来旅游,观光了一趟,明天就是庄东秋和王立他们出考场的日子,也不知道考的怎么样?

    再次感慨了古代的科考制度,居然让人在里面呆三天哪,幸亏这科考是在秋末,要是在夏天,吃食还不得都变坏了吗?吃了不拉肚子才怪。

    大家一路走,又聊了许多商业上面的生意之道,沈袭玉虽然不敢说自己精通这些,但是前世看了那么多商业案例,说起来总是头头有道的,把唐云和元宝都给震惊了,感觉从沈袭玉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呢。

    他们原本过来庄子上时,就快到中饭时间的,又是杀鹅又是做吃的,还泡了会茶,聊了会天,这会子在乡间的路上走走,就已经看见落日的余晖了。

    沈袭玉好久没看见这么干净纯粹的晚霞了,一时忍不住,提着裙角,小心的跑在前面的田梗上面,大声赞叹着,“哇,好美丽的晚霞。”

    唐云不禁爽朗的笑出声来,大步的跟了上去,只觉得沈袭玉这个动作十分可爱,毕竟沈袭玉再怎么说的头头是道,也改变不了,她还是个孩子的事实。

    元宝那张娃娃脸,乌黑的眼珠子咕溜溜一转,也学着沈袭玉的模样,提着袍角,跟着后面小跑起来,“哇,好美丽的小玉呀!”

    连英则是维持着自己的速度和身形,一直如影子相伴着沈袭玉,生怕她突然摔倒。

    孟绍翻翻白眼,幼稚!只是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在最后?

    眼看前面四个人已经走远了,他也快步跟上,一边走一边还有些扭捏的学着沈袭玉的样子,两边提起了袍角,踮着脚小跑了几步,心好像也跟着踮了起来,有趣的紧。

    这时候唐云突然回头,状似无意的目光扫过来,孟绍立即把袍角放下去,自己假装咳了一声,继续背负着手,悠闲的走了起来,其实脸上像火烧一般,有点尴尬。

    其实唐云压根就没看见他的小动作,只是朝着他挥了挥手,“孟公子,你能快点吗?”

    田梗的尽头是一道蜿蜒的小河,河面上覆盖了许多叶片,有淡绿色的,有深绿色的,还有紫色的,它面的叶子如珠串一般,藤也很长,一直从水底长到水面,有些上面已经结出了青色菱形果子,有些还在开着白色的小花。

    落日的余晖洒在河面上,让河面映成了一道浅浅的金色,特别的美。

    沈袭玉蹲在河边,用手探进河里,掬起一捧水来,闻了闻,很清新,有一股独特的味道,突然那菱形的小果子出现在她的面前,她稍微往前面探了探身子,却还是够不着,还差点滑进河里。

    幸亏连英眼明手快,一下子出现在她身边,将她给提了回来。

    沈袭玉不好意思的抓抓头发笑道,“谢谢连大哥!”连英冷哼一声,没说话。

    沈袭玉瞄到连英一直背在后面的那把刀,突然来了主意,“连大哥,刀能借用下吗?”

    连英满脸疑惑,虽然不明白,但是眸光闪烁了下,还是将那把长长的刀给抽了出来,交到沈袭玉手里。

    哇噢,看着长长细细的,没想到这么重,沈袭玉用了吃奶的力气,双手并拢,才提住了那把刀,然后站在河边,用刀尖往河里探,一下子勾住了那淡绿色的植物藤蔓,正要满脸喜色的往回勾时,藤蔓立即一分为二,断了。

    她都没怎么用力啊,只能说明这把刀太锋利了,她使了一点力气,想用刀背去挑那紫色的植物,但是力气又不均匀,于是一直在白做功。

    连英原本还以为沈袭玉拿刀要干什么,结果一看自己的宝贝刀居然充当了竹杆的作用,顿时脸就黑了,走到河边一根小树旁边,手指一劈,一根比刀还长两倍的细枝枝就落到的手里了。

    连英走过去,将树枝往前一递,沈袭玉一看见那树枝,立即笑起来了,“哎呀,还是连大哥好,这树枝更好了,你这刀太锋利了,老是把菱角的藤给弄断了。”

    他们这一耽误的功夫,元宝和孟绍等人已经追了上来了。

    唐云看沈袭玉想捞那紫绿色的植物,便上前去帮忙,幸亏他人高,手臂长,加上树枝和巧劲,成功挑起一株那紫绿色的水里植物来,岂料那些植物竟是连株生长,一拖便拖了一大块过来。

    “谢谢唐大哥,哇,有好吃的嘞!”沈袭玉立即蹲了下去,在那一堆已经捞上岸的植物色植物中翻找起来,将那些有尖角的不到拇指大小的果实摘了下来。

    元宝原本也是吃货,一听有好吃的,立即双眼发亮,蹲下来问道,“小玉,这玩意儿能吃?”

    沈袭玉一边挑着鲜嫩的菱角一边翻了白眼,“当然,而且非常美味。”

    唐云一听到美味,也感了兴趣,蹲下来,用树枝翻动起来,果然看见那些连株的藤上面长满了这样的奇形小果子。

    唐云其实偶尔自己还打理庄子的,所以见识上比其它三个人多一点,沉吟道,“这个似乎是紫菱吧,我记得去年庄子里,曾收了些,晒干了,送了些到我们府上,说是可以煮粥吃,只不过外壳太难弄了,又刺人,便在厨房搁置了很久,估计现在都霉了。”

    “简直是暴殓天物啊,哇塞!一想到菱粉糕,清炒菱丝,我的口水都要出来了。”沈袭玉一边忙活一边翻白眼怒瞪唐云,怎么可以糟蹋美味呢?

    唐云摸摸了鼻子,这样的乡下物事,富贵人家有几个会吃的,如果不是家里的庄子送上来,说是味道不错,他们恐怕都不认得呢,孟绍元宝几个就是最好的证据啊。

    孟绍心急,一听说那果子可以吃,就要往嘴里塞,结果还没拿到手,就被菱角给扎到手,当下痛的哇哇叫,站起来,就用脚去踩,想把菱角踩扁,谁料到他刚采到的那只偏是个已经成熟的老菱角,外壳坚硬无比,在他的足底非但没扁没破,反而差点将他的鞋底给扎穿了,可把他吓坏了。

    也惹得沈袭玉等人差点笑翻了,孟绍眼睛瞪的跟鱼眼睛似的,鼓着,气呼呼的,“一群落井下石的家伙!”

    “分明是你自己幼稚无知,偏要和一颗菱角过不去,你才幼稚呢,哈哈,你要想想,如果它的保护壳不硬的话,常期生长在水里,要如何面对那些食草的鱼群呢,早就被啃光光了。”

    越是坚硬的外壳,里面保护的越是脆弱的心,这句话原本是说人的,但是引用到菱角身上,也可以说是越是扎人坚硬的外壳里面,包裹的是更加美味的菱角肉。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