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诡异的邀请

饭饭爱吃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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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克公园的一战,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至于街头会流传什么传说,陈锋从来不关心。

    对他来说,那不过是一场让自己少输一百美元的比赛,布鲁克林和皇后街之间的恩怨情仇,跟他这个初来乍到的家伙,可没什么关系。

    如果不是自己手痒,还有被威廉姆斯那帮子在酒认识的家伙鼓动,也许他都不会在这样的比赛中登场亮相。

    虽然陈锋硬磕两个and1主力的场面很火爆,但那也不过是在外边那些街球手中口口相传,并不会影响到他的生活状态。

    赢下那场球,顶多能让他的兜里多一百美元而已,九分钟,一百美元,还算是一笔挺公平的生意。

    至于皇后街的支持者在今后一年里,到底会怎么样耀武扬威,那都是不是陈锋要考虑的问题。

    长途运输的工作不是每天都有,肯沃斯那种重型卡车在纽约市内,不想肇事的话,还飚不出一个让人恐惧的状态。

    一个长途运输的卡车司机,每年的收入不会超过三万美元,在德克萨斯的时候会更少一点。

    想要靠这单纯的职业养活自己,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要知道在纽约这个城市,平均消费也都在三万美元以上。

    除去买车的贷款之外,陈锋还得想办法多赚点钱,毕竟在料理自己老爸葬礼的时候,还有一部分外债没有还清。

    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也不至于从德克萨斯跑到纽约来,毕竟这个大都市的收入远比那个炎热的沙漠要多一些赚钱的机会。

    当然,纽约这个街头篮球的圣地,也是吸引陈锋的主要原因之一。

    反正陈锋早就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去解决在生活中碰到的问题。

    两年的独居生活,还是在异国他乡,青涩这种形容词,早跟这个十九岁的少年绝缘了。

    连那些经常跑长途运输的老司机也得承认,这个德克萨斯的小伙子,不光能吃苦,而且比同龄人成熟太多了。

    任何小瞧过这小子的人,都曾经吃过他的苦头。

    敢一个人跑到纽约讨生活,对别人来说,可能有点不可思议,但对陈锋来说,不过是一脚油门的事情。

    没有太多的长途运输要跑,陈锋也能在这个大都市找到别的赚钱门路。

    酒,已经成了陈锋赚钱的主要场所,在这里工作一个月能捞到的油水,并不比跑一趟长途运输收益少。

    在这种大都市,哪怕不是在皇后街的富人区,也总是有不少无聊的人习惯在酒里面流连。

    陈锋在这里很受欢迎,毕竟不是每个酒的台后面,都有一个身高超过两米,造型异常彪悍的猛男当调酒师。

    这里可能不会是皇后街最豪华的酒,但绝对是纽约市最有个性的。

    并不是它的装修有多么特立独行,品位多么高雅。

    连陈锋自己都这么认为,这酒真不是一般的有个性。

    因为真的没有哪个老板竟然会懒到不给自己的酒取名字,只是在挂了一个bar的标志。

    如果不是当初看到门口贴着招工启示,陈锋可能也看不出来这竟然是一个酒。

    而且那个叫吉姆的胖子老板,除了很懒之外,还很有个性,因为整个纽约可能也只有他才会雇佣陈锋来当酒的调酒师。

    要是按体格来说的话,陈锋很明显更适合当个看场子的,而不是一个站在台后面用摇酒壶耍花活儿的调酒师。

    不过真的应该说吉姆这家伙的眼光很独到,从陈锋工作那天开始,他每天至少要调配出去几十杯鸡尾酒。

    甚至有几个街区之外的人,就像赶着看热闹一样,眼巴巴的跑到bar来观看这奇异的景象。

    不得不说,在篮球场上能用那双大手控制住篮球的陈锋,在搞定那小小的摇酒壶时,同样具有天分。

    能把调酒玩出美感的人不少,不过能把调酒玩出美感,还超过两米,一身肌肉的猛男,着实不多。

    看惯了美女帅哥之后,来bar的人,总是能在陈锋这里找到新鲜感。

    何况这家伙调的酒确实有点水平,特别是那些烈酒,总会被陈锋调出一种让味蕾爆炸的感觉。

    连吉姆那个懒惰的老板都会为自己的选人眼光洋洋得意,当然,他付出的薪水也绝对能让陈锋满意。

    毕竟拖欠或者黑掉薪水这种事情,也得看是对谁,一个陈锋这体格的店员,哪怕是当老板的,也有相当大的压力。

    吉姆可是亲眼见过,曾经有个喝醉酒的家伙在台旁边闹事,然后被陈锋用一只手扔到了大街上。

    那醉鬼当时就被摔断了两根肋条骨,如果陈锋不是扔,而是用拳头去解决这个问题,恐怕那家伙就可以直接去订购一块墓地了。

    自打陈锋在酒工作的第一天开始,那些没事儿捣乱的人,就安稳了很多,起码不敢在酒里明目张胆的闹事儿。

    那一身壮硕的肌肉,可绝对不是吃素的,陈锋所能爆发出的力量,可以轻松的摆平一些不知好歹的人。

    吉姆可不认为自己那已经有点臃肿的身材,能扛得住陈锋一拳。

    所以,他肯定不会在薪水上给陈锋制造不必要的麻烦,何况那家伙给他带来的收益,已经足够让他表现的大方一点。

    陈锋在bar的日子过的平平淡淡,除了偶尔被那些喜欢猛男的女客人骚扰之外,他完全没有在篮球场上的那种锋芒。

    酒里面不少人甚至都不知道这个造型生猛的家伙,一个星期前曾经在洛克公园里让无数人目瞪口呆。

    虽然很多人看着他那个身高的时候,都认为这家伙更适合在篮球场上释放能量,而不是在一个酒里调制着鸡尾酒。

    上帝经常会安排些奇妙或者诡异的事情,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上演。

    不过这是西方人的说法,这要是换成中国话,叫无巧不成书。

    但是按照陈锋自己的总结性发言来解释,就一句话,纯tm扯淡,这就是他对一切偶然事件的盖棺定论。

    当陈锋在几年以后,非常难得有空闲的坐在电影院里,看着那部半传记式的《社交网络》时,看着电影开头,他泪流满面,深有感触。

    在影片一开场,主角就被女人甩了,垂头丧气的坐在了电脑前。

    没钱,没女人,身为一个悲催的死宅男,也许主角已经倒霉到极限了。

    假如他那时不是把手放在键盘上继续自己的编程任务,而是选择在这个时候把手放在键盘下,点开了某个被隐藏的文件夹。

    也许以后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价值250亿美元,坐拥5亿用户的网站了。

    而是多了一个没事儿在家对着爱情动作片释放自己人生精华的死宅男。

    他除了能浪费点卫生纸之外,就没有别的贡献了,美国gdp的浮动,还有那沟通世界的网络,肯定和他无关。

    所以说,人生的一切机遇,都在于你如何选择适合自己下手的地方。

    陈锋现在下手的地方就在台上,正在摆弄着那个小巧的摇酒壶。

    不过此刻他不用担心摇酒壶会脱离手的控制,只是在自己面前坐着的那个人,让他有点无语。

    酒,是一个经常会诞生点暧昧情绪的地方。

    但首先你是一个功能和性取向都很正常的男人,而你面前的必须坐着的是个功能和性取向都很正常的女人。

    当然,你是同性恋的话,不在这个讨论范围内。

    另外,那女人也不能有一副让人欲哭无泪的容貌,毕竟大多数人都是感官型的禽兽,美女还是可以通吃一切。

    可惜陈锋明显不能满足以上两个简单的要求,因为他面前坐着的那家伙是个纯粹的爷们儿,而且还是个看起来有点猥琐的胖子。

    一个两米多的调酒师,早就成了bar酒里的一道独特景观。

    现在在这个大个子调酒师的面前,又多了一个看来很诡异的胖子。

    在酒角落里面起腻的那几对同性恋,甚至很恶趣味的在猜想,陈锋和这个胖子是不是在谈什么关于一个孤独的夜晚和旅馆大床的交易。

    虽然他们在私下打赌,不管是卖前,还是卖后,陈锋健壮的体格绝对能让那个猥琐的胖子第二天没办法从床上顺利的爬起来。

    周围的异样眼光顶多是让陈锋感觉到有点压力,毕竟他还没修炼到没皮没脸的地步,不过面前这个胖子到是让他感觉到有点危险。

    有那么一瞬间,陈锋一直感觉这个盯着自己看了快半个小时的胖子,他就像是一只丛林中的食肉动物,在从各个角度欣赏自己的猎物。

    虽然看起来这个猎物的身板儿有点大,而那个猎手的身高至少和他要差上将近四十厘米。

    在这诡异的气氛有继续发酵的可能时,率先打破寂静的陈锋,不是那些无良的围观者,而是那个看起来有点猥琐的胖子猎手。

    “大个子,你有兴趣去打篮球吗?我说的是能赚钱的那种。”

    胖子的声音有点干涩,但已经足够让那些围观者听清这句话。

    在这一刻,bar的酒里,没有七彩祥云,没有拉风的出场。

    只有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大个子调酒师和一个眼神猥琐的胖子隔着一个台,大眼瞪小眼的对瞅。

    当多年以后陈锋回忆起这个瞬间的时候,他只想说一句话,“拷他大爷,那个该死的胖子前后憋了能有半个多小时,结果就问了这么一句!尼玛呀!那家伙当时绝对是大脑反应迟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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