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若我有一个男人〔已补完〕

逸亭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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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数日,恩心才想起来自己拖了很久的学费没有交。不过攒了好几个月的工资,足够交齐一年的学费了。

    但是当她去财务部的时候,部门导师却笑着说她的学费早就有人交了,恩心惊讶之下询问:“是谁帮我交的?”

    导师反倒疑惑的问:“你自己的哥哥都不认识了?”

    恩心想了想,从容的换了一种方式:“我有两个哥哥,不知道是哪个。”

    导师笑得灿烂,赞不绝口:“是一个高高瘦瘦的,长得很漂亮的男人,他说自己姓宋。”

    这描述却让恩心更加捉摸不定,宋朗确实挺高的,但是他很壮很结实,算不上瘦,而且宋朗的容貌谈不上漂亮,属于很MAN的那一类,倒是燕晗的长相可以被标上pretty这类形容词,但那人却自称姓宋……恩心自问身边的亲友除了宋朗以外,再没有什么姓宋的男人。

    走出财务室的时候,恩心去了校内的公共电话亭拨给宋朗电话,询问学费的事情,宋朗愣了几秒后才尴尬的笑了一声:“确实是我替你交的,不用还,我会每个月从你工资里扣除的。”

    恩心听了皱眉,宋朗的口吻有些牵强,而且她的实习工资每月1800,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你什么时候扣钱了我怎么看不出来?

    但恐怕再追问下去怕也揪不出什么信息来,恩心只能挂了电话,回到寝室准备英语四级的考试。

    打开英语的四级单词本和试卷,傻乎乎的盯着看了五分钟,一个单词都没背出来,钢笔在试卷的空白处圈了又圈,一个叮当猫都画出来了,试题却一道也没填。

    恩心摇着头笑了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于是她打开日记本开始琢磨写一点什么。老四恰时睡醒,从床上醒来,探头便看见下铺的人对着日记本发呆,她咕哝道:“日记有什么好写的!”

    恩心听了抬头还笑她:“同人有什么好看的?”语气乐悠悠的,气得老四翻白眼,哼了哼钻进被子里吼:“满足我歪歪的感情!”老四喜欢一些韩流明星,所以时常在网上搜索关于他们的同人小说来看。

    老四幼稚的好像小孩儿,恩心很羡慕她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真性情,不需要压抑着自己,想爱就爱想恨就恨。

    突然她就想起从前,很奇怪,明明那时候她不会说话不会认人,甚至只有初生儿的智商和理解能力,沉浸在自闭的世界里,却对被赶出恩家那天所发生的事情记忆深刻。

    十三年之前,恩心还处于右耳弱听,左耳失聪的情况下,智力如同一两岁的儿童,什么都不懂,跟着妈妈住在恩家,平日里受尽了冷待,为了生存,母女俩何等的忍气吞声。

    某一天,恩心一个人在房间里做自己的事,她的婶婶宋槿蓉便冲进门将她拉起来,恶狠狠地问她:“是不是你拿了你叔叔的合同?”

    幼年的恩心既然是自闭儿,当然不知道外界发生什么,所以当时只看着宋槿蓉一言不发。宋槿蓉却以一个成人的手劲掐着恩心的脖颈:“小东西,你别以为你不会说话就无辜了,那份合同关乎上亿的一笔生意,是拯救恩家的命脉!”

    那时,她不会喊救命,只能任由呼吸变得困难,稀薄,本能的用手挠宋槿蓉的脸,无意中却抓出一刀红色的口子,“啪”的一声,顿时她的右脸红肿了起来。

    宋槿蓉咬牙切齿:“贱人带出来的女儿,狐狸精生出来的孩子,你的生母养母都是不是好东西,养出来一个小贱人!”

    恩心不知道这女人在说什么,无辜着眼睛,心里的直接反应是气愤,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就将宋槿蓉推了出去。

    不远处,就是楼梯口。

    宋槿蓉的惊叫声刚刚震动整个恩家,骨裂的咔嚓声便随之而至。恩叔叔闻声立即赶过来,冰冰凉凉地看了一眼恩心后,抱起他的妻子就赶往医院。

    医生判定宋槿蓉是重度骨裂,需要住院观察,而宋槿蓉昏迷了三天都没有醒过来。

    “是不是你把你婶婶推下去的?”

    恩妈妈当时红着眼问恩心,但是她却一脸冷漠,不言不语。

    自闭的孩子,怎么会理会别人?即便是最亲的人,也一视同仁。

    恩心冷冷地转身,专注在自己的世界里,得到的却是另一个脸颊火辣辣的一记掌掴。

    “你爸爸走的太早,我幸幸苦苦忍气吞声,带着你活在恩家的屋檐底下,你为什么不能乖乖的呢,阿心,你为什么不能乖一点,隐忍一点!”恩妈妈打完女儿,却又抱着她哭泣。

    恩心看不懂眼泪,欺身吻上母亲的眼皮,咸咸的泪水散于舌苔上,滑倒舌根的时候,有一种苦涩和忧愁。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眼泪很苦很涩,很咸,哭是一种特别痛苦的事。

    “你和阿心去外地住一段时间吧,过几年我再将你们接回来。”这是当初恩奶奶的原话,接着她和恩妈妈就搬出恩家,去云南定居,一晃眼便是十多年,至今她对宋槿蓉的那一巴掌没有什么感觉,却仍然记得推她下去时,双臂猛然生出的一股力道。

    看来自闭的孩子会潜发出许多无尽可能的说法并不造假,因为初到云南玉溪时,因不适应那里的生活,恩心也对同龄人作出同样的错事,所以长期处于被孤立的地步,甚至被一部分带着报复心里的男男女女欺负,有时候能看见她的座位被涂满了蜡笔字画,或者好好的书被撕成一片片,丢进垃圾桶里,有时候去学校,会发现书桌不翼而飞;甚至因为她那会儿没有自主意识,所以被人带到一处荒地,几天几夜都站在原地哭泣……

    回忆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恩心断断续续想起来一些,总不能继续深入下去。抬起头,外边的太阳光很好,透过彩色的玻璃穿进来照射到桌前的小鱼缸上,鱼缸内的水折射出一道很漂亮的彩虹。

    她看着鱼缸内的彩虹很久,忽然发觉这几天课程拍得紧,好久不见燕晗了,他现在在做什么呢?会不会也跟她一样,坐在窗前沐浴阳光,坐在他的贵妃椅上,打开一本书看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或是名人名仕,各种人物传记?如果是燕晗,他应该更倾向于看心理学的书籍,或者……直接打开电脑打游戏吧。

    暖洋洋的会心一笑,终于想到些什么,提起笔在白纸上落上黑色的墨汁。

    “小时候好像经常被人称为‘怪力女’和‘自闭儿’,等到真正摆脱这些字眼的时候,却发现无法融入现在集体,所以在十七八岁的花季仍然没有喜欢的人。

    直到这一年,我遇上了燕晗。

    初见时,我不确定是不是喜欢他,只是莫名其妙会在发呆的时候想起这个人。会想他一般走什么路,我也会选择这条路走,也许就能遇上他。会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心想今天会不会运气很好,在大街上和他偶遇,毕竟我和他住在同一个城市。可是,每次去超市买牛奶的时候,却没有一次遇上他,回来的路上总觉得有些失望。

    但是每次都不自觉的回忆,阿晗他一般都喝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我会选择他喜欢的那一款,甚至回忆他好像很喜欢鲜亮颜色的衣服,虽然我喜欢黑白色的,也会在路过橱窗的时候,买下和阿晗同一个颜色的衣服。”

    ……

    可惜的是,喜欢那么多,她只不是一只很平凡的小蘑菇,静静的长在漫山遍野的花草从中,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根本就不起眼,就此埋没在炎炎夏日之中。而燕晗显然是和她处于两个极端世界的人,他光亮耀眼,额前简单的碎发,标准端正的五官,一点点的色彩,就能十分的触目惊心,喜欢他的人数不胜数。

    都说江南的女儿柔水,江南的儿郎秀气,恩心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从没看过这样一个能将秀气和阳刚两种性格,揉捏得如此得天独厚。而在许多年之后,她才慢慢体悟到,这叫做气场,每个人与身俱来都有属于自己的气场,恰好,燕晗的气场能同太阳神赫利俄斯并驾齐驱,仅仅一日不见,便会思之如狂。

    最后,她想了想,写下:“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很想告诉那个特别耀眼的人,‘很喜欢他’却又不敢,怕就此被言语所拒之门外,连相见都会觉得尴尬。很怕他会慢慢躲避,离开自己的世界里,最终会走到永不相见的地步,一个错误的决定和转身,很可能就此和喜欢的人咫尺天涯,所以宁可就这样默默地喜欢他。”

    “可不论这份暗恋能否开花结果,我还是希望,如果,我将来能有一个男人,他会很爱很爱我一辈子,我会很宠很宠他一辈子。”

    如此,足够。

    *

    听说,如果真的真的很想念一个人,总会在某个时间点,在某条蜿蜒的小路上遇到他。

    恩心觉得虽然此前和燕晗有多次的见面和交谈,却总称不上掏心掏肺,有一种淡淡的隔阂和疏离。而真正与燕晗之间的转折点,是因为一碗在绵绵细雨的天气里及时暖了燕大师胃袋的红烧肉。

    十月份的天气还是异常闷热,申城的梅雨季节持续到现在,天空暗沉沉的,不久就会迎来一场短暂的大雨。恩心从编剧组出来的时候,外面已是淅淅沥沥的雨声了。江南的雨天别有一番风味,像是一帘幽梦,细密如针,梦幻朦胧。

    恩心刻意放缓了脚步,仰头望着青黑色的云朵,雨水落在嘴里,又甜又咸,味道和玉溪那边的雨水相差无二,多出来的,不过是一份细水长流的柔情。

    这条种满银杏树的路其实不太好走,平时有许多石子硌脚,到了下雨天,更是泥泞得寸步难移。但恩心却喜欢它的安谧和幽静,大片的茂竹秀林是一个天然的屏障,在这里可以完全放松,不必勉强自己融入喧闹的世界,伪装起面具。

    裤脚管的一圈被溅起的雨水打湿,有些黑色的泥土粘着。恩心不免皱眉,这件衣服是上一回她看见燕晗穿过的,虽然买不到同样的款式,能相似也好,所以她极其珍惜。

    弯腰将裤管卷起两层,露出白白的脚裸,再踏着不断涟漪的水泥,拐弯进入直角,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

    他今天没有披秋衣,白色衬衫长袖还是习惯性地卷起,捋到胳膊上,白皙的皮肤挂满了雨水,看起来冰冰凉凉的。藏青色长裤也被卷到膝盖上,露出形状特别完美又修长的小腿。他穿了足球鞋,想来是刚踢过足球。

    恩心看到这里,蓦然觉得心里不太舒服。刚出过汗,这会儿还淋雨,感冒发烧必然会接踵而至,太折腾自己的身体了。她脱□上的红色风衣,攥紧在手里踟蹰了片刻,才鼓起勇气上前想给燕晗披上的时候,他却侧过了身,露出苍白到透明的脸庞。恩心还未来得及停住脚,便发现他身前的女孩子——她手里捏着类似红色的信封,还有一个蛋糕盒子。

    左胸房猛地被罩在一个缺氧的玻璃瓶里,恩心的脚步渐渐变慢,最后停在距离两人十步的距离,一点点的把自己藏在银杏树后面观察她们。在刚才看见那个女生的一瞬间,恩心便意识到了,她曾经不经意看到过,燕晗作为心理科的教学导师,有一个专属的鞋柜,每时每刻都塞满了五颜六色的信,宋朗说那都是粉丝写给燕晗的表白信。

    说实话,作为燕大师唯一的秘书,她都不知道燕晗的手机号和每日行程,甚至连他的官方网站都没进去过,别说要遇上燕晗了,偶尔想看他一眼都很难。她虽然比不上燕大师身旁的保镖大哥和经纪人,但是连一个私生饭都比她了解燕晗了解的多……想到这里,恩心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了,酸甜苦辣各种都有,还有一点微微的咸。

    在她恍然的时候,就听见不远处的燕晗亮着清脆的嗓音发话:“蛋糕可以留下,其他的都带走。本大师不给人丢垃圾。”

    站在他对面的女生半抬着头,想看又不敢看他的模样,轻声细语,微微带着委屈和哭腔:“我知道喜欢你的人很多,可我一定是最喜欢你的。我从小学跟着你到这里来,喜欢不足足有十年了……”

    燕晗扭头,高傲道:“这话我听了很多遍了,喜欢我整整十九年的人都海去了!不差你一个。”

    躲在银杏树后面的恩心差点歪出身体跌倒,脸部僵硬的直抽搐,伸手揉了揉,又痛又酸一直戳到了心脏。

    原来,燕大师连拒绝别人喜欢他的话也是如出一辙。她还记得前不久听了燕晗的这句话,好几天都吃不下饭,简直郁闷得要死。

    那个表白的女生却不放弃,手中的信封已经被蹂躏得褶成一团,紧紧抿着唇线问:“……你能不能亲我一下呢,我好不容易面对面见到你……”也是,燕晗身边通常有人跟着,她能当面见到他,确实要花些财力和关系。

    她的眼睛里有隐隐期待,小心翼翼,唯唯诺诺,脸微红了。但燕大师却看不见,背脊孤桀的像高傲的鸿鹄,目光里灵魂都是不符合年龄的冷漠沉静。

    他冷笑道:“我通常亲的有两种,一种是讨好长辈的时候。另一种,就是我家的一只小畜生讨好我的时候。你属于哪一种?说个正当的理由出来,让本大师不吝赏你一口。”

    女孩的脸一下子惨白,垂着脑袋发抖。

    他笑,低敛了眉目:“记得拿走蛋糕,少爷眼下都没心情拆它。”

    *

    燕晗抚平嘴角,转身就看见站在不远处的恩心,叉开两条腿,抬头挺胸,骚包样儿的走过来:“哟,这是哪家长了腿偷跑出来的丑蘑菇呀……别跑,给爷站住!”

    被他这样高调的喊住,恩心自然是走不掉了,觉得有点哭笑不得,只能转过身从树后走出来与他对视。

    “那个,我只是路过……”她咳嗽,低低的回答,很是尴尬,撞破了人家告白索吻的场景,是她太不知礼数了。

    燕晗却不说什么,只绕着恩心转了一圈,不时的上下打量。

    恩心被他盯着有点难受,更没发觉自己的脸比刚还告白的女生还红。

    周围三三两两有路过的人,都被燕晗这举世闻名众人皆知的高调小王子,骚包靓孔雀吸引过去了,顺带着,目光总要扫一扫他身边的人。因能跟在燕晗身边的人,必然是和他有莫大关系的,若是男的还好说,想定是个把的兄友弟恭,若是个女的,这就不好说了。

    拖燕晗的福,恩心有生以来,已经有过许多次被这么万众瞩目过的经历了。

    只是在此刻,众人的目光里,有探究,有疑惑,更多的是讽刺,不屑,和冷漠,皆抱着某种难以启齿的目的,看一场精彩的搏斗似得。

    她不知以何种目光一一反击过去,生活中太多的鄙弃冷情,让她不知所措,也逐渐习惯。

    “饿了。”

    他忽然说,恩心吓了一跳,问:“你说什么?”

    燕晗扯开一条眼逢儿,流光转盼:“我说,我饿了。”

    “哦。”恩心点点头,脑中一片空白地看着他。

    燕晗沉下脸,伸出一根细长的手指,直戳她脑门子:“你这熊孩子,我说我饿了,你就不表示点什么?”口吻是嫌弃的,举动却是再不能比这个亲昵的。

    恩心红着脸揉了揉脑门儿,纳闷地想她要表示什么?愣在原地两秒钟……她突然想到,回答道:“饿了,去食堂,走右边这条路,出了花园往右拐,再走一百米就到了。”她理所当然地给他指路,胳膊伸得比竹竿还笔直,压根没看见前面的男人已经黑了脸。

    这熊孩子不知好歹吧,上一回究竟是谁给谁指的路!

    燕晗是第一次得到这样简略又不温不火的回答,差点没扇眼前的姑娘。他可是地球上唯一的燕大师,姑娘听了要蜂拥而至热情如火,爱他爱的死去活来,男儿听了会羡慕妒忌恨,见了就自动滚开跳楼。燕晗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人物!

    恩心知道燕晗此时心里必定是极怒的,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故意这么说,只是一时面对他,不晓得如何开口,但随意说了那么一句,她尚来不及后悔,已经被他憋着气的样貌逗笑了,可她却要忍着,真是内伤。

    雨势越来越大,黑黢黢的乌云不见要散开的意思,一点点往头顶压下来。

    周围的人见形势不对劲,再爱凑热闹的也撑伞回去了。

    “蘑菇妞儿,淋了雨,冷不冷。”燕晗忽然变了语气,温柔的不可思议:“抱歉,我忘记带伞了,不过幸好只是小雨。”

    她抬起头,柔软的发丝都贴在脸庞上,睫毛盈满了水,一滴一滴落下来,差点睁不开眼睛,只能半眯着又努力看着他紧紧闭着的双唇,没有平时的红润,苍白中泛着青青的颜色,还有些瑟瑟发抖,看着雨天的眼眸里隐藏着一种猜不透的情绪,很排斥很疏远。

    恩心有一种感觉,燕晗他应该不太喜欢下雨的天气。

    “之前我帮过你两回,你说要报答的,还记不记得。”他低头看着恩心,不怀好意的笑。

    唔,她有说过要报答的?虽然不记得,恩心还是点了头,想来想去,依他的性格,提出的要求无非几种。

    不出意料,燕大师既然说他饿了,自然要吃点东西:“就做一碗蜜糖红烧肉。”想到红烧肉,燕大师嘴巴里就开始分泌唾液,口水都留下来了。恩心忍着笑,刚把手伸进口袋里准备拿手帕出来,一双圆溜溜的眼眸便突然放大到她面前,固定住,随后稳若泰山的捻出两根手指,慢悠悠地摘了她头顶落下的银杏树叶,软软萌萌的笑问:“你的头上怎么总是住着好玩的东西。”

    因燕晗刚才的举动,恩心猛地红了耳根子,心脏骤然狂跳,脑子里晕晕乎乎像被一排机关枪扫射了一片,子弹划过处满目疮痍。半晌后,待心底的架子鼓停止演奏,她才慢慢抹去眼睛上的雨水,弯眉眼笑了:“我们去哪儿吃红烧肉?”

    *

    所以,某人同燕晗跑了一路,到厨房里的时候,恩心才知道自己被骚包孔雀给坑了。

    燕大师潇洒地坐在外边的沙发上,问保镖讨了游戏机,欢欢乐乐轻轻松松地打起小怪物来,只留她一个人,拿着大勺苦恼地站在厨房里,对着一大块肉发愁。

    云南吃的是什么,最著名的莫过于辣排骨。同样是猪身上掉下来的肉,排骨,她会,可红烧肉是申城的本帮特色,她一时愁云莫展。

    好在恩心小时候读的书多而杂,还记得一些基本的做法。

    于是,挽起袖口,洗干净手,开始拔猪毛,以最大的耐心对待这道菜,如此这般勤勤恳恳,认认真真,也不知是为了哪个少年。

    到了最后关键步骤,要放糖,书上说,冰糖比白砂糖好。所以,恩心找了半天,也只不过找到两颗冰糖。这点甜度,阿晗他应该不喜欢的吧。

    恩心尚在琢磨,燕大师打小怪兽打腻了,忽然跑进来突击检查,见了她拎着两块冰糖,立即就哇哇叫起来,指手画脚:“不行,绝对不行,一定要放十颗!”

    恩心黑脸:“哪里来的十颗,找来找去也有两颗。”

    燕晗不信,喊人来找。第一遍,没有,第二遍,还是没有。

    于是,第三遍,燕大师亲自上阵,一通汀呤哐啷乒乒乓乓,厨房都快被翻得底朝天了,还是没有找出多余的冰糖。

    大师此刻的脸比恩心的还黑。

    “实在不行,就白砂糖吧。”恩心提议。

    “白砂糖没冰糖粘稠,也不太好吃。”燕晗纠结。

    “那我就先熬成糖浆,再入肉里烧?”

    “还能这样的?”大师的星星眼闪个不停。

    “我试试吧。”

    “你是第一次烧?”

    恩心点头:“红烧肉是第一次。”

    “你要是搞砸了,今晚就红烧蘑菇,给本大师下酒。”他威胁地看着她,眼底却生出笑意,和这个冷冷的秋天,南辕北辙的暖。

    “行,不好吃,给你做红烧蘑菇,下酒。”恩心也暖暖一笑,只要不是我这个小蘑菇就成。

    *

    成品出锅的时候,燕晗正巧把小怪兽送到外星球,关了游戏机,挪一挪椅子挨到桌子上。

    一看,二闻,三浅尝。

    他说,这是吃红烧肉的基本步骤。

    “颜色,亮澄澄,合格。香味,也浓郁,合格。味道……”他捻起一块送进嘴里,一面跳着喊烫,嘴边乱撒肉汁,一面,神情好似臻入佳境,津津有味。

    “蘑菇妞儿,说实话,真的是第一次烧?”燕晗放大眼睛,亮晶晶的眼珠子转啊转,好似看到了新奇的玩具。

    “是啊是啊。”恩心看着他,笑着点头:“恩心牌红烧肉,绝对是第一次,良心保证,谁吃谁爱,越吃越好吃。”

    “这倒是不用。”燕晗的嘴角已经沾满了一圈酱汁,他却恍若味觉,一块接一块,吃肉的样子活像个小宝,哪里有一个快二十岁成年男子的模样。

    “蘑菇妞儿,你这厨艺比起我家的何嫂青出于蓝多了,我回头就跟外公说,辞退了她,换你来给我们家烧饭,顿顿有红烧肉,外加饭后甜点。”

    由此可见,燕晗他确实极其爱吃甜的,都快跳进蜜缸里泡澡去了。

    恩心这边刚刚弯了嘴角,燕晗却装模作样板着手指头:“我想一想,何嫂平时一个月多少钱,貌似两千多一点吧。你来了,我让爷爷给你加一点儿,两千五怎么样?秘书的工作让宋朗接手,反正他之前做的挺高兴的,至于秘书的薪水你照拿不误……”

    恩心被红绕的酱汁呛了一下,红着脸咳嗽,随后温和摆了手:“我看,我还是去饭店里当大厨吧……”

    “这不成,你去饭店里当大厨,恐怕还没人能欣赏你的红烧肉。”燕晗严肃摇头。

    恩心茫然地看着他笑:“怎么没能欣赏?”

    “意境,他们不懂你的红烧肉的意境!”

    一碗红烧肉还能吃出意境,也只有燕晗有这本事。恩心现在只觉得好笑,弯着眼睛便捧腹笑了出来,而后的数年,却不知道谁在那边当宝似得自夸——我们家阿晗宝贝可牛掰了,他吃我做的红烧肉能吃出意境来,你们能么。呵。

    “所谓意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燕晗笑着,明媚得像夏天的春花。

    所以,恩心呐,你的红烧肉别人吃就不必了,只有燕晗吃,才能是世上最好吃的红绕肉,入心入骨,入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