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将死之人

施作俑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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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沙漠中,最可怕不是风暴,不是缺水,而是孤独。

    孤独的天地间已只剩下你一人,在满眼仅是黄沙的世界中,你会确切地感觉到每一粒沙子都想置你于死地,你孤独地行走在它们的身上,单单就是它们本身散出的恶毒气息就叫你忍受不住,你说不定会抓狂的呐喊,你说不定会跪在沙子上无助地望望天,望望地,你说不定会被这种孤独的恐惧感吓得泪流满面,尽管你已向你的敌人妥协,它们也不会选择就此放过你。

    张卿本来也不孤独,他在半天前,身后就跟着四个怎么甩也甩的臭蛋,这四个臭蛋真臭,自从一个月前看见了他,就好像饿狗看见了一坨会跑的便便一样,一直追的他简直连顿像样的饭都没时间吃,前段时间又把他追到了这么个鸟不下蛋的地方,他不仅连饭都吃不上,而且连水都没有喝的了,他觉得简直连自己的尿都没有喝的。

    幸好,这四个臭蛋现在已经没有跟在他身后了,这四个臭蛋被另外一些臭蛋弄走了,至于他们是死是活,张卿一点也不关心。

    他自己是死是活都照顾不了,哪里还有空闲去管别人。

    8∽,  天上的太阳真热,沙漠上的太阳更热,张卿看着已经毫无水分的沙子冒着一缕缕肉眼可见的热气,他自己也冒着热气,不过沙漠是蒸笼,他只是一个馒头。

    这个地方特别适合卖水,谁要是在沙漠中卖水,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最最聪明的人。

    张卿想,他娘的,这么划算的买卖居然至今都没有人去做,这些人真是笨死了。

    张卿想,他娘的,如果以后他硬是混不下去了,他就进来卖水,他一口水要卖出十两黄金的价,等他钱赚够了,他要雇好多好多的人将这片沙漠铲平,总之以后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能让他再见到一粒沙子。

    张卿想,他娘的,他将来出去后,就算是倾家荡产烧杀抢掠也要弄个乾坤袋,他要装一百年都喝不完的水,一百年都吃不完的食物在里面。

    张卿想,乾坤袋真他娘的稀有,小爷好歹也是黑隶王朝最烫手的通缉犯,却连这么个小东西都没有。

    张卿大叫道。

    “叫叫叫,大白天叫你娘的鬼,弄得小爷烦得很。”

    这是一片被风侵蚀的山石,昔年的山石已经被侵蚀地体无完肤,一个个大窟窿像没有心脏的人似的,风从东面吹过,又从北面吹过,风从那像失去心脏的大窟窿中吹过,奏出一阵阵比鬼哭狼嚎还难听的声音,张卿就赤裸着上身坐在颓废的山石下的阴影处,他身上的皮肤已经被灼伤,像猴屁股一样红彤彤的。

    他想,就算全世界所有的女人都跪下来求我,我也不出去晒太阳。

    他刚刚这么想,一只放佛迷失了方向的秃鹫就掉入了眼球,他就像一只见了死鱼的猫利索地站了起来,双眼比猫头鹰都亮,他随手从旁边捏下一块干泥,随手掷了出去,可是那块干泥简直比长了眼睛还厉害,啪的一声就打到了秃鹫的身上。

    张卿刚想笑,就发现出问题了,那只秃鹫居然没事。

    张卿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就是秃鹫离他太高太远,而且他此时本身的实力也大打折扣,所以很不情愿地,他只好穿上衣服,再很不情愿的在手臂上划出一道伤口,最后很不情愿地走到秃鹫盘桓的下方,躺着一动不动。

    沙子上的温度真高,张卿觉得放佛连皮肤都粘在了上面,他只盼望着那只秃鹫已经饿了很久了,提放心已经接近崩溃了,看到他就立马会下来吃他的肉了,可那只秃鹫只是发现了他,并不急于吃他,它仍然离他很高很高的盘旋着。

    张卿一动不动躺在沙子上,烫的直骂娘,恨的只骂爹,他首次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大笨蛋,竟然有一天会躺在地上去欺骗一只可怜的秃鹫,他虽然骂着自己大笨蛋,可是一时半会儿却连聪明点的法子都想不出来,他本来在骂这沙漠,本来在骂那只秃鹫,过了会儿,他就开始在埋怨自己的父母了,再过了一会儿,他骂的对象就变成了他自己。

    他在心底骂了好久,他开始觉得有点累了,太阳也好像累了,太阳累的连本身都支撑不起了,它渐渐滑向了西方,滑到了与沙漠地平线平行的位置,它流溢出来的光辉落到了人间,落到了这片沙漠上,于是就放佛成了一片金灿灿的国度。

    张卿感觉到身子下的炽热像流水一般流走,他一动不动的简直享受极了。

    余晖中,他享受的像具干瘪的空壳倒在沙漠上,秃鹫盘旋的速度渐渐缓了下来,放佛就在黑暗笼罩大地的前一刹那,秃鹫突然俯冲而下,灰青色的光辉在它的爪子下闪烁着欢乐的弧度,然后它就叫了起来。

    它只叫了一声,张卿像个恶魔似的一把揪住了它,张卿血盆大口的嘴巴泛着一丝腥臭咬住了它的脖子,张卿铁钳般的双手用上世间上最有力量捏碎了它的骨头,它感觉到自己那强大的生命力正从脖子上流走,流的很快,快的它只能叫一声,一声过后,它就再也叫不出来了。

    它叫不出来,张卿却满足地大笑起来,他将秃鹫身上所有的血液都吸干了,然后像个野兽般用手带嘴地将秃鹫身上的杂毛拔了干净,他简直不再在乎这只秃鹫前一天是否吃过已经腐烂的人肉,他甚至连想都没想,抱着血淋淋的秃鹫就啃了起来。

    他已经快一个月没有吃过肉了,就是最近吃过的一个野果,也是在十天前,总之他现在舒服的只想**。

    秃鹫很快就被他吃光,他却像是筋疲力尽的倒在了地上,整个人就像是随着黑幕降临而熄灭,唯独那双带着血丝的眼睛还亮着。

    他的眼睛黑而亮,好像一颗清透的玛瑙珠子,他的睫毛密又长,就像大姑娘一样,他眼睛眨了眨,黑亮的眸子中渐渐多了点点光点。

    黑幕上挂着的那些亮晶晶全都映到了他的眸子上,于是他的眸子在刹那间就能装下整片天穹。

    尽管许多人不愿承认,但实际上,每个人都能随时将浩瀚天穹收入眼底,在这方面,瞎子就可怜的多。

    张卿听着风声渐大,而且愈发寒冷,寒流似的吹着,他忍不住连打寒噤,只好起身走回了那被风沙侵蚀的岩石背后,岩石背后虽然将风挡住了大半,但张卿仍能清晰地感觉到寒流从他两旁流过,流进了这片参差颓败的岩石间缝中,他就像是坐在一片会动又寒冷的小船上,非但难受极了,尤其是周遭不停响着鬼哭狼嚎的叫声,更让人恨的咬牙切齿。

    他本来落到这般田地已经很惨了,眼皮却还跟他过不去,他恨不得拿把刀子将眼皮割下来,可是他不仅没有刀子,而且他也不敢这么做,所以眼皮就愈发猖狂,硬是逼得他闭上了眼,硬是逼得他紧绷的神经也松弛了下来,硬是活生生地将他逼入了梦乡。

    他不知自己究竟睡了多久,也许才一夜,也许有了三天三夜,等他醒来的时候,太阳又火辣辣的熏烤着大地,他的嘴唇又干的皮开肉绽,他的身上至少蒙上了三十斤沙子,他的肚子简直饿的连叫都叫不出来了,他动了动手指就知道自己起码已经瘦了二十斤。

    他是被一种亲切的声音惊醒的,是人类的声音。

    他敢打赌,你若是在一片死灰般的世界中呆上一段时间,就是见到一只蚂蚁,你也会兴奋的痛哭涕零。

    他险些就流出了泪水,他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撑开眼皮循着声音的方向看了过去,他一看,简直忍不住破口大骂。

    也没什么值得破口大骂的事,只是有两个人从远处走了过来,这两人说说笑笑开心极了,他们每人带着一顶精致的帽子,帽子是树皮搓成的,帽子大的吓人,简直够几人乘凉,他们走在路上,地上就会投影下两块很凉爽的阴影。如果只是这样,张卿也还忍得住,只是这两人的帽子上居然还滴着水,其中那个年轻人不仅在他们帽子上洒满了水,而且连衣服都给弄得湿漉漉的。这个年轻人在张卿眼中,简直就比世界上最败家的败家子还败家,他浪费的根本不是水,而是黄金,而是生命。

    他看到对方,对方也看到了他,对方看到他,却像压根没有看到一样,自顾朝北方走了,连声招呼都不打,好像他张卿已不再是他们的同类似的。

    张卿张口大叫,他叫了一阵却发现自己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到,于是他拖起两条比铅铁还重的腿步伐蹒跚的朝那两人走去,他摇摇晃晃如同初学走路的小孩一般,双手像溺水的人在水中挣扎一般,眼睛像将死未死的老鱼的眼睛一般,他也不知自己究竟用这种速度跟对方走了几里路才勉强跟上,总之他觉得放佛他已经走了一千里路,总之他终于抓到对方的衣襟。

    他明确地感觉到自己手正抓在一件湿润的衣襟上,他的手稍稍用力居然就已捏出了水迹,他用一直手紧紧抓着对方的衣襟,另一只手用力地从对方衣襟上捏出水迹,然后伸出干燥的舌头去舔手中的水迹,他不知自己究竟舔了多少下,可能只有一下,可能有了一百下,然后他就只觉一股甘甜的水从他喉咙中滚滚冲下,他实在找不到用什么语言去形容这种滋味,他忘乎所以的贪婪喝着。

    沈苛躲在一顶很大的帽子下,笑吟吟地望着抱着他的酒葫的落魄人,他之前本不想多惹是非,但终究不能见死不救,他心想,唉,我这人还是太善良了。

    他确实太善良了,他压根就没想到探听一下对方的来历,他压根就没想到对方就是黑隶王朝头号通缉犯,他压根就没想到自己身处沙漠中,水就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因为他没想到,所以他立马就吃了一个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