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粗放的农家菜

落魄小书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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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易开车回了村,柳双双和白云还没有过来,打电话问了一声,正在家里收拾着呢,女人出门总是比较麻烦,与年龄无关,特别是白云,也不知大冬天的能打扮出啥来。

    孙易让她们不要急,先把炉火点了,然后在锅里把狍子肉和野猪肉炖上,这都是需要久炖的野味,也不怕时间会长,今天就吃这个了。

    一点白领着两条兄弟狗从院子外头转了回来,嘴巴子上还有着血迹,看到孙易摇着尾巴凑了过来,两条兄弟狗小跟班一样的跟了上来,刚要往孙易的跟前凑,就被一点白狠狠地咬开,发出哼哼叽叽的声音,也不敢发怒。

    孙易在一点白的脑袋上狠狠地揉了几下,然后驱车前往东沟村,柳姐自从得过一场大病,几乎以为自己死掉之后,完全就变了一个人,再也不介意孙易出入她家,也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而孙易的实力又是摆在明面上的,三姑六婆的嚼舌头根子也会刻意地把孙易漏过去。

    要是有谁忍不住想说道两句,立马就会被人嘲笑,惹火了孙易,明年你家的土豆就留着自己啃吧,再说了,人家孙易小伙年纪轻轻又特别仁义,周边三村的土豆收购价都比高上两三毛呢。

    农村人简单而又朴实,政策之类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完全就是可有可无的,自家种地自家吃,哪怕外头房价飞涨,物价飞涨,也饿不死人,也不会住天桥底下。

    他们有着小民独特的精明,或许目光会短浅一些,只看中眼前的一些好处,可问题是,孙易的目光也不长远呀,他现在都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过得相当不错。

    出门没人敢欺负自己,手头有余钱,赚钱之余还能帮上周边三五村的村民一把,而农民都是懂得回报的,孙易要是有事,谁家也不会束手旁观,这一点从过年杀猪,孙易连着喝了十多天酒,差点没把自己喝死就看得出来了。

    孙易到了东沟村,他那辆白色的欧宝安德拉大伙早都认识了,不停地打着招呼,刚到柳姐家门口,他的车里就塞了一袋子粘豆包,好几筐的鸡蛋,还有一桶河里打来的柳根鱼。

    村东头的赵老赶还拎着一桶冬天摸的蛤蟆要塞给孙易,孙易只要了三五十个够吃一顿就行了,多了就浪费了。

    到了柳姐家,先没理会两个小丫头,先看了柳姐的脸色,看样子还不错,脸色已经有了些红润,似乎比夏天的时候见她还要好点,身体状态明显不一样了。

    本来只是两个小丫头要去,孙易不由分说把柳姐也拽上了车,不过左等右等也没有等到白云。

    柳双双捏了捏额头,有些无奈地叹道,“她发疯呢,正在里屋换衣服!说是要用丝袜秀出自己的美腿!”

    “换来换去的能换出啥来,也不怕冻死!你去把她拽出来,对了,让她多穿点,今天冷,大棉袄二棉裤全都穿上!”孙易道。

    柳双双嬉嬉一笑,“我哪能说得了她,还得你出手,也就你能管得了她!”

    柳双双的话让孙易的心头微微一惊,难道她知道了?再看看柳双双的脸色,红扑扑的没什么不对劲的。

    “你的威严可重了呢!”柳双双笑着跑了出去,先上了车。

    孙易摇了摇头,也许是其它的原因吧,孙易进了屋,直接就推开了里屋的门,里屋的炕头上放了一堆的衣服,这会白云身上只穿着一条连要害都挡不住的白色小裤,正对着一堆各种颜色的丝袜挑选着。

    见到孙易进来,立刻一挺胸,然后摆了一个s造型,向孙易抛了几个媚眼,“你看,我穿哪一套衣服比较好看!”

    孙易的心里微微一热,幸亏昨天玩得比较疯,各种游戏已经把火泄得差不多了,再加上早上跟梦岚姐又来了一次,现在的火气很小了,否则的话,怕是还真要失控,他在这种事上一向没什么控制力。

    孙易用力地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白云的身体一崩,发出一阵让人心里发腻的哼叫声,完全没了从前动不动打打杀杀的女汉子形象。

    孙易挑着最厚重的衣服选了出来,“就穿这个!”

    “才不要哩,穿到身上厚死了,完全显不出我的身材来!”白云撅着嘴道。

    “你没胸没屁股的,要什么身材,就穿它了,要领你们去野地里打猎玩呢,穿少了还不冻死你!”孙易说着,把衣服向白云的身上一套,转身就走。

    白云本来还要发火生气,现在一听要打猎,立刻就急了,用最快的速度把衣服穿好追了出来,“打猎?要打黑瞎子吗?你空手跟它们打的吗?”

    “这个季节黑瞎子正冬眠呢,你有没有点知识!”孙易没好气地道,总算是把白云给提溜了出来,打开车门扔了进去,自己也上了驾驶位。

    “小易,你带着孩子们玩吧,我就不去了!”柳姐说着要下车。

    孙易一伸手,压住了她的手,她称呼上的改变,让孙易的心里暖暖的,“柳姐,你的身体一向不好,咱们去山林里转转也有好处,再说了,还等着你去帮我做饭呢,指望这两丫头,天黑都吃不上饭!”孙易笑道。

    被孙易这么一说,本来拒绝意思也不明显的柳姐也就不再拒绝了。

    由于离得本来也不远,开车十多分钟就到了东沟村,进了家门,三条狗颠颠地迎了上来。

    白云第一次到孙易家来,下了车还要蹦哒,可是看到一点白缓缓地走了过来,眼神很不友好地盯着她的时候,吓得不敢动了,“你……你家咋还养狼!”

    “狼?你见过黑色的狼?”孙易笑道,“一点白很护家的,你还比较陌生,别招惹它,也别乱拿东西,否则的话它会咬你的!”孙易笑道。

    白云努力地点着头,可是看到越来越近的一点白还是觉得腿有些软。

    一点白走到了她的跟前,围着她转了一圈,然后伸着鼻子在她身上嗅了起来,再然后,一俯身,脑袋在她的腿上蹭了一下,尾巴摇了摇表示友好,转身领着两条狗腿子蹲到门口去了,目光悠远地望着远方。

    孙易也是微微一愣,没想到一点白这么快就放下敌意了,再想想之前的那些人,似乎……跟自己有过负距离接触的女人,总是特别容易得到一点白的接受。

    孙易十分聪明地没有把这话说出来,而是忙着做午饭,主菜自然是狍子肉和野猪肉,再添一把火接着烀。

    柳姐蒸了一盆子鸡蛋酱,北方的农村总是少不了这种大酱,孙易家的酱是六婶子送的,别看六婶子一向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说闲话,可从来说孙易的闲话,也是村里有名的能干。

    北方农村的妇女是不是能干,是不是勤俭持家,从一缸酱就能看得出来,黄豆下的大酱要经常用酱杵子来回来打,打出里面的酱沫,还要做好防雨、防虫的工作。

    一缸好酱,咸香宜人,不放添加任何着色剂也能显出极为自然的金黄色,口感非常好,而懒女人下出来的酱,颜色黄里偏黑,而且还有一股十分浓重的臭脚丫子味,再懒一点的,进了雨水或是虫卵,还会有白色的蛆芽子,没法下口不说,闻着看着都觉得恶心。

    北方人吃饭,怎么可以不吃蘸酱菜呢,这几乎是已经刻到了北方人骨子里的一种生活习惯。

    足有近五十公分长的大萝卜从土里挖出来,只要洗净了,切掉下面短短的白根,青色的根茎甜中微辣,特别是萝卜皮,最是爽脆,绝对各种菜品中的极品。

    孙易家种出来的萝卜皮厚个大,萝卜肉脆嫩多汁不柴,都说冬吃萝卜夏吃姜,不要医生开药方,又有秋后萝卜赛人参的说法,可见这东西有多么好的食用价值。

    窖里新鲜的大白菜只取菜心,甚至都无需清洗,十分自然的白嫩青翠,蘸酱吃能爽到骨子里去。

    再加上大葱干豆腐,甚至都不需要别的菜,只要用这些菜来蘸酱,就是一顿最丰盛的午餐了。

    等做好了这些准备,孙易就准备捞肉了,大块的野猪肉和狍子肉捞了出来,稍微凉一凉,然后下刀如飞,截着肉质的纤维切成薄片。

    野物的肉纤维粗,但是精肉却多,根本就没有太多的脂肪,主要还是够斤道,有嚼头。

    肉里面入味少也没关系,只要一碗蒜泥,再稍加一些盐就是非常好的调料了。

    孙易切了满满的一盆子,他招待客人,一向都是用盆子的,盘子再大也显得小家子气。

    北方人待客,远不如江南烟雨之地的花样繁多和精细,但是那股子粗放劲,却让人更有食欲,毕竟是美食,用来吃的,而不是看的。

    端着肉进了屋,白云正趴在蒸好的鸡蛋酱上一个劲地闻着,眼看着口水都要滴进盆子里了。

    本来孙易蒸鸡蛋酱就是一绝,同样的鸡蛋,同样的酱,加同样的水,蒸出来的鸡蛋酱就比别人做出来的好吃,但是柳姐似乎更擅长,陈出来的鸡蛋酱滑而不散,就像是一盆子最好的鸡蛋糕。

    “好了,开吃,今天的主菜就是这盆子肉了,吃完了还有!”孙易将大盆子向桌子上一顿,这些切片的肉都是给她们吃的,而孙易面前的肉都是肉块,唯有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才爽气。

    酸冽爽口的果酒被拎上一桶来,这果酒的味道相当不错,孙易已经在镇上订做了几百个橡木小木桶,明年打算存上一批,到时候用来送礼倍有面子。

    孙易开了一瓶茅台,刚刚吃了一口肉,喝了一口酒,白云就像狼一样的扎进了盆子里头,吃得气势非凡。

    有她带动,柳姐和柳双双都多吃了不少,就连果酒也喝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