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一起走

醉时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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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荣甜已经习惯了宠天戈的大言不惭,对此见怪不怪了。

    但她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在他的眼里,简若的丈夫竟然是个混混,她还觉得,对方是个相貌俊美,堪称妖孽的男子,特别是那一双眼睛,足可以媲美任何一个明星艺人了,不,甚至比他们更好看。

    虽然,用“好看”来形容一个男人,有些奇怪,但她就是这么觉得。

    一想到他们要走了,世界辽阔,大家却再难相见,荣甜也不禁多了一丝感伤的心情。她低下头,双手环绕着宠天戈的颈子,喃喃低语道:“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并不熟,可还是觉得有些不舍。是不是以前的我,和他们一起经历过什么?你告诉我。”

    宠天戈顿了顿,不由得想起简若之前在电话里对他的叮嘱,让他对于过去的事情三缄其口,能不说的就不要再拿出来说了,对大家来说都是个心理包袱。而他当时也答应了她,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他也不会轻易再把旧账翻出来,让彼此都背负着负担。

    “也许这就是投缘吧,有些人就是这样,即便彼此之间没发生过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但也相互依赖,相互信任。”

    他抱住荣甜的腰,以免她滑下去。

    “让你别到处乱跑,结果一个人又溜出来了,还跑到我办公室里来。放心,无论你来多少遍,都不会发生撞见我和女秘书在办公室里亲热的场面,不要总看那些蹩脚的电视剧和小说,都把脑子看坏了。”

    宠天戈哈哈大笑,用下巴去蹭她的脸颊,他今天早上没顾上刮胡子,刚好可以趁机扎一扎她。

    荣甜尖叫着,不停躲闪,两个人闹了一会儿,才算是又好了。

    “我有事和你说。明天吃了饭,你先回家,我去一趟冯山,这个消息除了你,谁都不知道,我不想让那边的人提前听见风声。那样的话,去了也白搭,什么都查不出来。”

    听了宠天戈的话,荣甜面色一凛:“你这是要微服私访?”

    他愣了愣,发现这个词用在这里,倒也挺合适的。

    “我还没去过冯山呢。”

    她意有所指地说道,眨着眼睛,一脸期待地看着宠天戈。

    他立即摇头:“不行,我谁也不带,这次出门,就我自己一个人,我怕我照应不上你。你又是特殊时期,不适合坐飞机。”

    “不坐飞机坐高铁啊!我还没坐过高铁呢,说出去多丢人啊,你就带我去见见世面吧。要不然我太可怜了,我没坐过高铁……”

    荣甜故意咧嘴,大声嚷起来,一边喊,一边用眼角偷瞄着宠天戈。见他似乎露出了犹豫的神色,她立即乘胜追击,摇着他的手臂,口中不停地求着。

    终于,他的脸色有一丝动容,试探着问道:“能行吗?”

    “当然行了!等我们和简若他们吃完了饭,就直接去火车站,我在网上先把车票买好,到了车站再去取票,神不知鬼不觉,一气呵成!中海到南平大概五个小时,然后我们转车去冯山,十几分钟就能到!”

    荣甜兴奋地说道。

    宠天戈这才有些回过神来,眯眼看着她:“我看你好像挺了解行程的嘛。你这是早就盘算好了要去南平?”

    她悻悻地闭上了嘴,不敢承认。

    之前她确实答应过林行远,要是中海混不下去了,就和他一起去南平。或许,这话听在林行远的耳朵里,他早就知道不过是一句笑谈而已,不过,荣甜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是认真的。只不过,后来出了太多的意外,她也越来越清楚,离开中海是不切实际的,她最爱的男人,她的孩子都在这里,她怎么可能一个人独自离开。

    “林行远在南平,你想见见他吗?”

    见荣甜不吭声,宠天戈主动问道,默默地打量着她的神色,想要揣测一二。

    她想也不想,立即否认:“不,我根本没有想过再见他。”

    这么坚决的态度,倒是让宠天戈感到有些意外了。他本以为,其实荣甜还是有些挂念林行远的,冯山离南平那么近,其实约出来喝个下午茶,也是情理之中,他不会阻止的。

    “我说真的。朋友也好,恋人也好,如果一方前行,而另一方止步不前,或者朝别的方向走了,那么走着走着,大家也就散了。散了就散了,各自珍重,各自祝福,没有必要硬要坐下来,勉强说说旧事,怀念过去。所以,我不想见他,也不想打扰他现在的新生活。”

    林行远到了南平以后,也没有再联系她,荣甜也只是偶尔在财经杂志上会扫到他的名字,他现在似乎在给一家知名上市企业的老总做智囊团的负责人,没有详细职务,而那个老总则是亚洲福布斯排行榜上的常客,去年挺进了前十。

    也许,这才是更适合他的领域,不用身先士卒,而是坐镇指点。

    “喂,你干嘛转移话题,好端端地提起他,现在说的是带我去冯山的事情!”

    荣甜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差点儿又被宠天戈牵着鼻子走了。

    他“祸水东引”策略失败,只好答应她,明天晚上吃完了饭,带她一起去冯山,既然没有办法坐飞机,看来只能坐高铁了。

    *****

    简若特地让房产中介的人晚一天再过来,毕竟这家酒吧倾注了她的很多心血,这几年,虽然她不善经营,而且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相当任性,但是也收获了很多快乐,令她十分不舍。

    最后的晚餐,自然还是要在这里吃,哪里都不去。

    栾驰亲自下厨,这可是十年不遇的大事,就连他老子栾金都没有享用过儿子的手艺。

    去年秋天,刚过了五十二岁生日的栾金忽然中风,送到医院连夜抢救,之后他不顾医生的劝阻,继续工作,结果春节前一周第二次中风,这一次比之前那次严重多了,半边身体全麻,没有知觉,口齿不清,虽然后来好转了许多,但也没有办法胜任原职,他只好提前退下来,在家休息。

    在外人眼里,这是一个中年丧妻,未等老年又丧子的可怜人,即便在政坛浮沉了三十年,但退下来之后,还是难免会过上了人走茶凉的孤单生活。

    私下里,栾驰几次回家,想要劝栾金和自己一起走。

    不过,栾金就是不走,他说,自己从小在机关大院里长大,死也要死在这里,哪儿也不去,就像他自己的父亲那样,守着这里,不能死在国外的土地上,就算运回来也亏心。

    对于父亲这种奇怪的想法,栾驰没有办法,只能任由他,临走前,他叮嘱栾金的生活秘书,让他们好好照顾。而他自己,短期内不可能再回来了,除非有一天,那群毒枭彻底落网,一个不剩,否则,他真的不敢再冒险。

    只要有一个人把他认出来,对于这群丧心病狂的毒贩子而言,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复仇对象。在他们的眼中,不存在正义或者犯罪,只有金钱和利益,他们都是复杂的毒品制造运输售卖网络上的小小一环,为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报酬六亲不认,杀人如麻。

    卧底警察因为和他们朝夕相对,曾经得到过他们的信任,更了解他们,更知道他们的弱点,所以也是他们最憎恨的,最想要杀掉的。

    有时候回头想想,栾驰自己都纳闷: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一口答应下来,向组织保证,一定能够完成任务。要知道,他可是一向怕丑,怕死,怕不漂亮,居然把命都豁出去了。

    “那根胡萝卜切片,算了,我来切。”

    正在掂着炒勺的栾驰颇有大厨的样子,指挥着旁边的简若,想了想,他回忆起她把胡萝卜每片切成两厘米的神奇刀功,又阻止了她。

    简若翻了个白眼儿,扬着两只手,走出了厨房。

    虽然她炒菜的功力确实很差,不过做蛋糕还不错,目前为止还没有客人因为吃过她赠送的甜点而送到医院抢救。所以,简若自告奋勇地做了一个大大的草莓戚风蛋糕,摆在餐桌中央。

    就在她正偷吃蛋糕上的一颗草莓的时候,宠天戈和荣甜到了。

    “你还约了别人吗?”

    一进门,宠天戈就好奇地问道。

    简若嘴里含|着草莓,还没咽下去,脸憋得通红,连连摇头:“没有,没有,就我们四个。”

    一听这话,宠天戈没说什么,只是心里有点儿奇怪,他刚才停车的时候,看见巷子口停着一辆车,另一边的街口上似乎也停着两辆车。这里是比较热闹的路段,按理来说,有车停着也没什么不对,可他就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心里一阵阵起疑。

    一见到简若,荣甜立即拉着她,两个女人走到一旁去咬耳朵了。

    宠天戈放下东西,循着声音,走到厨房门口,看见正在准备晚餐的栾驰。

    他扫了一眼,笑道:“今晚的菜不少啊,吃人嘴短,我现在有点儿后悔来吃你家的饭了。”

    栾驰把锅盖扣上,拿起别在腰后的一罐补水喷雾,抽空在脸上喷了几下,又拍了拍脸颊,这才哼哼道:“少废话,东西拿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