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青龙会

野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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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姆的人只是暂时从这里逃走了,赵国庆知道要不了多久金姆的人就会再次卷土重来,把阿雅留在这里实在是不安全。

    与史密斯神父商量之后,赵国庆决定让阿雅先在神父的教堂内避避风头,等一次都结束之后再离开。

    回去的路上,史密斯提醒赵国庆刚刚不该暴露自己的身份,赵国庆对此却不以为意。

    首先,自己要对付金姆的事情一定已经传开了;其次,赵国庆有着自己的计划。

    对于外界来说,金姆庄园只不过是一座普通的酒庄而已,可实际上这里却是黑帮头头金姆的大本营,几乎所有黑帮决定都是在这里发出的。

    金姆今年刚刚过五十岁,具有典型的法国人特征,穿着一身纯手工制作的西服,使其看起来就是一名真正的绅士。

    谁有能想得到,就在金姆那绅士的外表之外却做出了数不清的肮脏勾当,一双手不知道染了多少血。

    金姆端坐在贵族沙发之下,手里面轻握着高脚杯,两眼盯着酒杯里不断流动的红酒。

    在距离金姆五米外的地毯上却跪着一名右手绑着绷带的男子,正是那名被赵国庆用鹰爪功废掉右手的混混头目。

    混混额头上布满了汗水,并非是因为右手上的疼痛,而是因为害怕,他刚刚向金姆汇报了早些时候的遭遇。

    金姆不喜欢失败的人,因此现场压抑的气氛让混混胆战心惊,不知如何是好。

    “这么说..你们十几个人连他一个都对付不了?”金姆的目光落在了混混身上。

    混混身子一颤,急忙解释道:“老大,那家伙真的很厉害,我们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就那么的..被他放倒了。”

    金姆把高脚杯放到手边的茶几上,拿起还有半瓶的红酒走了过去。

    “老..老大。”混混哆嗦地叫道。

    “嘭!”酒瓶砸在混混脑袋上爆开了,混混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是酒还是血,地毯被染红了一片。

    “我在问你是不是十几个人也对付不了那个家伙一个,你跟我说什么废话?”金姆缓缓讲道。

    混混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双手握着脑袋差点没哭出来,痛苦地讲道:“是,是的,我们十几个人也打不过他一个!”

    金姆伸出左手抓着混混的头发,右手握着碎酒瓶用力往前一送。

    “噗。”酒瓶整个刺进混混的脖子内,红色的液体顺着瓶口往外流出,如同红酒一般。

    “扑通。”混混倒在地上抽搐几下就不动了。

    金姆杀人之后连看也没看一眼,只是低沉地骂道:“没用的东西。”

    就在金姆转身之际,几名彪形大汉冲过去手法利落地用地毯将尸体裹起来抬了出去,另外有人拿出新的地毯铺在那里。

    从这些人手法熟练的动作不难看出,金姆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这里杀人了。

    金姆则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坐回沙发上,伸手端起高脚杯品起美酒。

    这时,一名头发向后梳,带着金边眼镜的瘦弱男子走了上来。

    他叫法兰克,别看其身无四两肉,好像随便一拳就能打趴下似的,却是金姆的得力助手,已经跟着金姆二十年这久。

    可以说,金姆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有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法兰克在其背后出谋划策。

    “大哥。”法兰克凑到金姆面前小声叫道。

    “你有什么话就说吧。”金姆开口讲道。

    法兰克低沉地说:“大哥,我已经调查过那个家伙了,可是除了知道他叫郭庆之外什么资料也没有。”

    金姆眉心微锁,显得不高兴。

    法兰克接着讲道:“大哥,我另外查到了一件事,那家伙在和我们的人动手之前和螳螂佣兵团也打了一仗。”

    “哦?”金姆有些意外,对于螳螂佣兵团这样的新起之秀他是知道的,和其团长也算得上有几分交情,问道,“结果怎么样?”

    法兰克回道:“除了五当家的外,跟随前往的十名佣兵全都死了。”

    “哦?!”金姆再感意外。

    如果连螳螂佣兵团这么多人都没能拿下郭庆,似乎他手下那十多个没用的混混失败也没有什么可丢脸的,金姆的心情多少好了些。

    “这么说..那家伙当真是个难缠的人物?”金姆沉声说。

    法兰克用力点了点头说:“大哥,这个家伙敢单枪匹马和我们叫板,不得不防呀。”

    金姆眉心紧锁,暗自思索之后问道:“依你之看我们要怎么办?”

    法兰克回道:“首先,大哥近段时间最好不要离开庄园;其次,那家伙和螳螂佣兵团的梁子算是结下了,不如我们利用螳螂佣兵团来除掉他。”

    金姆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件事就由你来安排吧。”

    “是。”法兰克轻声应道,转身走了出去。

    金姆将酒杯送到嘴边,却没有什么心情喝了,起身来到了窗户前。

    透过窗户,金姆看到庄园内随处可见的武装人员。

    整个庄园分布着不下二百名这样的人,他们不是什么佣兵,战斗力却绝不比佣兵差,都是金姆精心挑选出来的负责自己安全的。

    有了这些人的保护,金姆相信别说是赵国庆一个人了,就算是像螳螂佣兵团这样的后起之秀,到了这里也不过是白白送死而已。

    “郭庆,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有什么样的能耐。”金姆轻轻转动着酒杯,脸上充满阴冷之色。

    几个小时之后,在巴黎市区之内。

    距离市中心不远的地方有一片具有东方色彩的低矮建筑,其内有一半以上都被绿化所占,可谓是闹中取静。

    在巴黎这寸土寸金之地,能拥有这样的建筑,可见宅子的主人非比寻常。

    整个巴黎境内,知道这片宅子的人很多,可知道这宅子主人的却很少,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宅子的主人叫徐长青。

    徐长青,青龙会总把子,外号火凤。

    光听到徐光青这个名字一定会认为他是个男人,可听到火凤这个外号却不难猜想到她是一个女人。

    徐长青不止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女人。

    不止是一个年轻的女人,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不止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而且还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

    没人知道徐长青今年有多少岁,可她接手青龙会已经有十年之久,就算当时十八岁来算,那现在至少也有二十八岁了。

    一个二十八岁的女人,看起来却依然像十八岁似的,这十年来时间似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一身白裙的徐长青看起来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十指如葱的手指轻抚古琴,发出只有天上才有的美妙音乐。

    一曲终了,徐长青抬头看向前方。

    一红一黑两名少女不知何时站在那里,就像她们原本就站在那里似的,可之前那里根本没有人。

    这两个少女也只有二十来岁,两人看起来也很美,只不过她们的美是人间的美,根本不能和徐长青相比。

    “夫人。”两名少女同时抱拳行礼。

    夫人?

    是的,徐长青已经结过婚了,是个名负其实的少妇。

    这青龙会原本是徐长青丈夫的,可十年前她丈夫突然意外死亡,于是徐长青就接手了这青龙会。

    在徐长青接手之初,青龙会的一些老人非常反对,一度要将徐长青驱逐出青龙会,还生出了一些暗杀事件,却都被徐长青以强硬的手腕给镇压了下去。

    十年的时间,青龙会在一个女人的带领之下非但没有走向衰弱,反而比十年之前壮大了数倍,这也让十年前那些反对徐长青的老人转变成了她的绝对拥护者。

    “事情查的怎么样了?”徐长青开口问道,声如莺燕。

    红衣女子躬身回道:“关于那个名叫郭庆的资料非常少,我们只查到他昨天才刚刚抵达法国,然后今天前往佣兵联盟公会注册了猎人佣兵团。”

    徐长青眉尖轻挑,显得很意外。

    昨天才抵达法国,今天就注册了佣兵团,并成为了整个巴黎都在关注的对象。

    这个男人,绝不简单。

    “关于这个男人的身份难道就一点也没有查到吗?”徐长青有些不相信地问。

    黑衣女子躬身回道:“通过航班可以查到他是来自国内的,然后我们动用了国内的一切力量,结果却非常令人失望。简单地说,郭庆这个人就像突然间冒出来的一样,关于他的以前没有任何的线索。”

    “这么说郭庆是个假名字?”徐长青低声细语,眉头轻皱,像是在思考什么。

    红衣女子点头应道:“非常有这个可能。”

    “我们另外还查到了一件事。”黑衣女子讲道。

    徐长青将目光投了过去,示意对方说下去。

    黑衣女子接着讲道:“今天送郭庆到佣兵联盟公会的人叫史密斯,是个神父,以前为丛林狼服务的。”

    丛林狼!

    徐长青眼睛一亮,低沉地说:“这么说,整件事情和丛林狼扯到一起去了?”

    黑衣女子和红衣女子没有接话,这还只是一个猜测,她们没有真正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