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44章 那年,百合

音乐有点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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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宋飞陆晴天和向儒安三人照常去操场军训,而楼云则睡到了日上三竿。

    昨晚他回到寝室后闷头码字,之后在翻阅书评区的时候,一个读者留言,说他的小说里太过干巴,竟然连个像样的女主都没有。

    这个问题楼云十分的重视,仔细回想了一下,发现书中还真就没有设定一个鲜明的异性角色。

    如此一来他就又陷入了困扰当中,毕竟是头一回写书,各种情况总会照顾不到的。

    为了思考解决方案,楼云躺在床上绞尽脑汁,直到夜里两三点钟才迷迷糊糊的沉沉睡去。

    楼云做了一个梦。

    梦见在一片一望无际的花海当中,自己面前出现了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翩翩少女。

    女孩留着长发,随风轻舞。

    她的笑容很甜,纯净的大眼睛一眨一眨,俏脸微红的泛起了两点酒窝。

    女孩向楼云不停的招手,欢快的笑着跳着,口中大声欢呼。

    但楼云就是听不到女孩在说些什么。

    他想要冲上前去将女孩拉住,可明明是在奋力的奔跑,彼此间剧烈却变得越来越大。

    看着女孩逐渐远去的身影,楼云心里顿时无比焦急。

    他使尽了浑身的力气发足狂奔,却始终无法触碰到女孩的衣角。

    有那么一刹那,两个人的指尖只相差了咫尺的距离,可就是这一丝的差距,却宛若天涯,始终无法交汇到一处。

    渐渐的,女孩身影快速的模糊起来,虽然笑容依旧,却无尽凄楚。

    筋疲力竭的楼云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他心中这朵百合花在风中慢慢凋零,片片花瓣散落,随着清风漫天飞舞,最终化为无形。

    楼云睚眦欲裂,通红的眼球布满血丝,跪在地上仰天发出了一阵无声的嘶吼。

    在一阵窒息的绝望当中,他终于猛地用力挺身,一下子坐起在床头,从梦中惊醒了过来。

    脸上,斑驳的泪迹还没有干涸。

    枕边,一大片水渍诠释着他的心碎。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强如教官,心底也终归是有一块任何人都无法触及的伤疤,始终在不停的流血,难以愈合。

    百合。

    楼云的初恋,一个清澈如一朵小白花似的纯美女孩。

    呆呆的坐在床上,楼云心如死灰,久久的缓不过神来。

    这已经是他第无数次的做着同一个梦了。

    每一次,他都会伤心欲绝,都是脸上布满了泪痕,被自己的绝望所惊醒。

    而每一次醒来之后,他也都会这样呆呆的坐在床上,头脑中充满了无尽的疼惜,和深深的自责。

    百合。

    楼云的初恋,也是他身为教官的第一门徒。

    那个有着一朵小花般清澈笑容的纯净女孩,在曾经的岁月中,伴随他无数次的走过了那硝烟弥漫的战场。

    每一次,当他精疲力尽满身伤痕,只要一看到女孩那烂漫的微笑。

    再苦再疼,也都会化成一片醉心的温暖。

    百合医术超强,就仿佛是飞入凡间的天使。

    楼云不管受了多重的伤,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她就能让他远离死神,完整如初。

    那些日子里,楼云不用每天都强挤出那种阳光灿烂的微笑。

    因为只要百合安好,他的世界里便永远都是晴天。

    然而,命运女神却总是喜欢跟有情之人开一些玩笑。

    这个婊/子仿佛天生就见不得人过得幸福,人的感情越深,她所降临的灾祸也就更加沉痛。

    那一晚,楼云永远都不会忘记。

    曾经让无数人起死回生的这朵圣洁百合,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之中,片片凋零。

    那是楼云退役前执行的最后一个任务,在完成后的最后一场战斗中,他遭遇了伏击。

    出生入死的兄弟门徒交叉掩护纷纷牺牲,而在眼看就要撤退到安全位置的时候。

    百合却被一颗子弹击中了颅脑,顷刻间香消玉殒。

    楼云发了疯似的冲回敌群中大开杀戒,最终以一己之力将敌势力尽数诛绝。

    造成了轰动全球的血腥十日。

    可尽管如此,百合却再也无法复生,再也不能用她那甜甜的声音喊楼云一声“坏蛋哥哥”。

    他们曾经约定好,这次任务结束就完婚。

    而楼云,却在太阳升起来的前一秒钟,永失所爱。

    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的心中,便再无光明。

    他如今之所以每天都会露出阳光般的绚烂微笑,不是因为心情舒朗,而是为了纪念。

    纪念那朵曾经笑容灿烂的百合,代替她,就那么一直微笑下去。

    轻轻擦干了眼角的泪痕,楼云淡淡的吐了口气,眼神里回复清明。

    窗外,操场上军训的学生们,正高嘹亮的高喊着口号。

    天空中,一缕阳光照射下来,映在床头,灿烂耀眼。

    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楼云翻身下床,穿好衣服认真洗漱,随即就打开电脑,调出了写作文档。

    理了理心绪,让头脑沉淀下来,双手轻抚键盘,郑重的敲击出两个心底中的大字。

    百合。

    作女主角,没有人比这个丫头更合适了。

    会心的一笑之后,楼云运指如飞,开始将二人曾经的过往,一段段的书写在文章中。

    一边记录,一边回忆,一边缅怀。

    ……

    时光匆匆流逝,一转眼便到了傍晚时分。

    楼云始终端坐在电脑前,默默的敲打,一天未进水米。

    他整个人都仿佛沉浸到了他所书写的文字当中,与百合重逢。

    两个人尽情欢乐,无比幸福。

    直到老二陆晴天狠狠的一脚踢开了寝室门,三个兄弟大呼小叫的闯了进来,才将他又重新拉回到了现实世界。

    “老三,你怎么还在这傻坐着啊,快点换衣服,一会迎新晚会就要开始啦!”陆晴天兴高采烈的叫嚷道,同时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件件衣服,挨个对着镜子比对。

    一旁宋飞看着他这通忙活,忍不住就开口打击:“老二你快别折腾了,就你那肥样,穿什么都是一个感觉。”

    说着他也开始更换衣服,将军训的黄胶鞋换成了一双他平时舍不得穿的耐克球鞋。

    向儒安家境贫寒,也没什么高档的服装可换,不过还是找了件干净的衬衫换上,整个人看起来文质彬彬。

    望着眼前三个把自己打扮得跟个新郎官似的室友,楼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问道:“你们这是怎么了,要去参加相亲大会啊?”

    陆晴天听了便裂开嘴一阵贱笑,眉飞色舞的回答:“哈哈,一会就要举行迎新晚会了,到时候妹纸多多,还真就可能让哥给勾搭上个漂亮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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